2005年12月21日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21号令)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生管理规定》,我校于2005年12月14日颁布了《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广外大校【2005】66号),规范我校研究生学籍的管理。
该规定共9章35条,包括总则,入学和注册,考试与成绩记载,转学和转专业,休学和复学,退学,毕业、结业与肄业,奖励与处分和附则九个部分。
该规定适用于国家统招研究生和定向、委培研究生。对研究生的入学、考试、转专业、转学、休学退学和毕业等做了较为详细的规定。
详情点击
/gpxb/law/wenzhanglist.asp?id=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