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校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依法治教的客观要求,是学校管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的必由之路和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保障。一直以来,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坚决贯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以教育部《依法治校实施纲要》和《广东省高等学校依法治校实施方案》为指导,以进一步加强教育部依法治校示范校建设为着力点,积极探索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以《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章程》为根本,不断完善学校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校务公开和信息公开等工作,切实维护师生员工的正当权益;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学校依法治校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展。 一、修订大学章程,探索构建现代大学制度 (一)学校章程首家通过广东省教育厅核准 2006年1月,学校正式颁布了《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章程(试行)》,2014年3月底开始,学校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要求,对章程进行修订。我校的章程修订,共召开了14次工作会议进行研究和论证,举行了7场校内征求意见会,去函征求了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等8个上级单位的意见,并进行了网络公开征求意见,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校长办公会议和学校党委全委会审议通过,历时9个月,保证了内容、程序的合法性和规范性。12月23日,广东省教育厅以《广东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第1号》正式核准我校章程。《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章程》成为广东省高校中首家获核准的章程。12月30日,我校章程正式公布实施,为学校进一步探索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有效途径,全面深化改革和推进依法治校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探索构建现代大学制度 1.进一步健全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学校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学校章程明确了党委和校长的职责分工,使学校党委和行政、正职和副职之间的关系更为顺畅。在会议决策制度上,学校按照“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要求,丰富和充实集体决策的内容,学校还实行“全体校领导列席党委常委会、全体党委常委列席校长办公会”的制度,进一步提高了学校决策的民主性、规范性、科学性,提高了行政效能。 2.加强内部治理,深化学院目标管理和机关工作民主评议制度。学校实行校院两级治理结构,学校章程规定了“学院是学校开展办学活动的基层组织”,学院实行“集体领导、院长负责、分工协作、民主管理”的体制。学校通过修订《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院目标管理实施办法》、《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院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院目标管理考核指标体系》,进一步明确了学校和学院二者之间的关系,激发学院加快发展的动力和活力。同时,学校还修订出台了较完善的机关工作管理制度体系,优化了学校的内部治理,提高机关工作水平和行政效能。 3.探索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的相对分离,规范学术权力的运行,探索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大学制度。学校章程明确“学术委员会是校内最高学术机构”。 2015年9月,学校新修订了《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学术委员会章程充分体现教授治学的办学思路,呈现出行政权与学术权相对分离的特点。如学术委员会章程明确了学术委员的产生程序,即通过个人报名、单位推荐、民主选举的办法产生,是全校教师参与和“选举”的结果,充分反映基层学术组织和广大教师的意见;还对学术委员会的成员结构进行比例控制,校学术委员会委员中的校级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人占比不超过25%,不担任学校及职能部门党政领导职务及学院主要负责人的委员,不少于委员总人数的50%,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中院级领导占比不超过60%,让学术评价、学术审议、学术决策和学风维护等学术工作更多地回归学术团体本身,对完善现代大学制度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以《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章程》为总纲,完善学校管理制度体系,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实行信息公开 (一)清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学校初步形成了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章程为核心的基本管理制度到具体办事规程的层次分明、规范有序的管理制度体系,为依法治校提供了制度保障。2011年,学校对1995年合并以来所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系统清理,编辑了《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管理文件汇编(第二辑)》,收录各类规章制度186个。2013年至今,学校不断对已有的规章制度进行清理,新出台或修定了各类管理文件100余个,同时废止了一批规章制度,并通过文件、校园网等多种方式向校内外公开。 (二)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简称“双代会”)制度既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学校发展的重大决策和教职工重大权益事项必须经过“双代会”讨论。学校坚持书记与教工代表、校长与学生代表茶叙制度,听取广大师生意见建议。充分发挥学校董事会、校友会、各群众组织和学生组织在学校咨询体系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的作用。 (三)坚持做好信息公开,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和民主监督权。学校建立并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确定了以教代会为主渠道,以校务公开栏和校务公开专题网站为主要载体,校务公开办公室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具体落实的信息公开工作格局。此外,学校还结合部分工作的性质和特点制定某些专项工作的公开规定和实施办法,如干部任前公示制度,基建项目、修缮项目、大型仪器设备采购的招标办法等。实行“预公开”制度,对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或群众普遍关心的重要事项的决策,在正式决定或办理前先将方案公布,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并调整后,再予以正式公布。 三、切实维护师生员工合法权益 (一)尊重和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学校始终将保护学生权益放在首位,坚持依法管理学生。2015年修订了《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规定》,制定了《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本科生学业预警管理规定》、《本科生选课管理规定》、《本科生课程修读管理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通过奖惩制度、公开收费制度、学生校内申诉等制度切实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和学校人才培养目标,修订专业教学计划,加强教学质量监督,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学生的受教育权。进一步规范学生违纪处理的程序,实施好《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生申诉条例》,为学生校内权利救济提供途径,依法依规实施学生处分。健全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机制和报告制度,落实学生安全管理责任制。 (二)切实保障教师合法权益 学校根据《高等教育法》和《教师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采取各种措施努力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不断增加教学、科研经费投入,奖励教学和科研成果,创造条件,支持和鼓励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和学术文化交流。落实教师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权利,教师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学校学术委员会、校务委员会等,能够广泛参与学校重大决策的讨论和制定。认真实施校内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申诉制度,为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提供了有效的校内权利救济途径。 (三)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健全校内监督机制 学校从2000年起设立校领导接待日制度,开通了校长信箱,在组织部、纪委监察处设立群众意见箱,接受教职工和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学校根据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明确了信访工作的管理体制、程序和要求,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安排专人受理群众的来信来访,并于2015年修订《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信访工作办法》。学校坚持校领导接待日制度、校领导联系教学单位制度、听课制度,校党委常委联系各基层组织、民主党派和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制度,重要工作和重大决策情况通报制度等,校内监督机制逐步完善。 四、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增强师生依法治校的意识 (一)积极建设学习阵地,在全校党员干部和教师中开展普法教育 学校高度重视对党员干部和教师的法制教育,先后通过校党委中心组学习、纪律教育月等活动加强学校党员干部、教师的法制观念。 2012年10月下旬,学校党委中心组举行“大学行政安全和校园法制建设”专题(扩大)学习会,邀请法学专家作题为“法制视野下的行政安全”的专题报告。2013年11月下旬,学校党委中心组举行“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学校办学自主权改革”专题学习会。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之际,学校党委举行以“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 扎实推进依法治校工作”为主题的中心组(学习)报告会,同年12月,又组织以“学习中办印发《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为主题的党委中心组学习会。《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章程》修订后,2015年4月,学校党委中心组举行了《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章程》的专题学习。通过主题教育学习,提高了学校党员干部的法制意识,树立党员干部敬畏规则、依规办事、程序正当、诚实守信、违规必究的行政法制意识。 学校党委每年开展纪律教育月活动,加强对全校干部和教师的法制教育。2012年至今学校先后开展了以“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保持党的纯洁性”、“严纪律、正作风、促廉洁”、“严明组织纪律,锻炼优良作风”、“守纪律、讲规矩、作表率”为主题的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通过学习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教育工委等相关会议精神和内容,重点抓好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抓好干部职工从政、从教的法制教育和反腐倡廉教育,抓好大学生廉洁修身教育。 (二)打造校园法治文化活动,增强广大学生法治意识 学校高度重视在广大学生中开展学法、守法、用法教育,近年来,学校依托法学专业教育,积极打造模拟法庭、“与法同行”调研大赛、“法眼看世界”学术风采大赛等系列校园文化活动,增强学生法制意识和用法服务社会能力。这些集学术性、实践性、观赏性于一身的校园文化精品活动,是开拓学生视野、增强学生实践能力的重要平台,同时也发挥着学校普法阵地的作用。 (三)多途径举办普法专项活动,推动法律志愿活动为广大师生服务、为社会服务。 1.认真做好“六五”普法规划,有计划地在师生中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师生依法治校意识。根据《法治广东建设五年规划(2011—2015年)》等要求,我校制定了《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校园法治文化建设方案(2011—2015年)》。通过开展“法律文化节”、“法律援助”、“3.15”维权宣传、“12.4”普法周系列活动、主题法制宣传等活动,提高广大师生的法律意识。学校还积极参与承办“广东省大中学生校园法治文化演讲比赛”有关活动,设立“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形象大使”,举办法律知识系列讲座、法治调研大赛、法律主题征文活动等,全方位、多角度地对师生进行普法宣传教育。 2.提供免费法律咨询等志愿服务。法律援助中心接受学校的委托,承担学校宪法宣传日的宣传活动,通过对外开放法律援助中心办公室、专用咨询微博和Q群等形式为社会各界提供无偿法律咨询,咨询内容包括劳动争议、婚姻家庭、消费者权益保护、合同纠纷等。志愿者在提供法律服务的同时,也激发了当事人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截至目前,学校法律援助中心接受法律咨询400余起,帮助诉讼到法院的案件近20宗。 3.其他普法工作 (1)庭审进校园。2012年以来,学校积极加强与地方人民法院合作,邀请地方人民法院来我校开庭审理法律案件,促使师生接受法制现场教育。2012年下半年,番禺区人民法院大学城法庭在我校第一模拟法庭开庭审理广州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广州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纠纷一案,我校法学院组织师生170多人现场观看。 (2)校地合作开展普法教育。近年来,学校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佛山市人民检察院、洛亚律师事务所等40多家单位建立法律实习基地,与白云区司法局合作,开办法制宣传栏,定期张贴法制宣传画报,拓宽普法教育宣传面。 (四)以法学专业教育为依托,努力打造法治校园。 我校在建设好法学专业的同时,还积极举办各种法学研讨会,设立若干个法学研究基地,如中国法学会在我校设立了中非法律培训分中心和中国大洋洲法律研究院,广东省法学会在我校设立涉外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粤港澳法学研究会秘书处设在我校,我校是广东省法学教育研究会的会长单位;我校定期举办各种法律年会和法制论坛,邀请国内外知名法学名家来校开展各种法制讲座。我校是广东省地方立法研究评估和咨询服务基地,由校党委副书记石佑启担任基地主任,近年来主持起草了一系列法规草案, 2013年起草《广东省信访条例》,2014年起草《广东省工商登记条例》、《广东省电梯安全条例(专家建议稿)》,2015年起草《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草案)》、《广东省村居自治条例(草案)》、《广东省山林权属纠纷处理条例(草案专家建议稿)》、《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为广东省法制工作贡献自己的力量。 回顾过去,我校依法治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仍然有很多需要改进的地方。我校规范了学校的行政管理活动,但学校管理者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仍需进一步提高,部分师生依法治校意识淡薄,依法治校机制体制有待进一步创新,民主监督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了法制宣传教育,但宣传教育的形式多样性和受众广泛性需进一步增强。 展望未来,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工作任重而道远。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将坚持依法治校理念,以学校章程为核心,进一步发挥依法治校示范校的示范作用,积极探索构建现代大学制度,推动学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国家和广东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