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校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依法治教的客观要求,是学校管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的必由之路和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保障。一直以来,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坚决贯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以教育部《依法治校实施纲要》和《广东省高等学校依法治校实施方案》为指导,以进一步加强教育部依法治校示范校建设为着力点,积极探索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以《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章程》为根本,不断完善学校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校务公开和信息公开等工作,切实维护师生员工的正当权益;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学校依法治校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展,现将我校依法治校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第一部分 学校基本概况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是一所具有鲜明国际化特色的广东省属重点大学,是华南地区国际化人才培养和外国语言文化、对外经济贸易、国际战略研究的重要基地。现有在校全日制本科生20054人,博士、硕士研究生2905人,各类成人本专科生、进修及培训生、外国留学生11000多人。
学校的前身是广州外国语学院和广州对外贸易学院。广州外国语学院于1964年11月设立、1965年7月正式招生,是教育部直属管辖的36所大学之一。广州对外贸易学院成立于1980年12月,是原国家外经贸部(现商务部)直属院校,为全国国际经济与贸易学科的创始单位之一。1995年5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将两校合并组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08年10月,广东财经职业学院划入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学校地处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和华南地区经济中心广州,辖3个校区,总面积2292亩,其中北校区位于白云山北麓,占地939亩;南校区位于广州大学城,占地1095亩;大朗校区位于大朗,占地258亩。
建校以来,梁宗岱、桂诗春、李筱菊等名师大家荟萃学校,执教治学,为学校积累了丰厚的精神文化财富。学校现有在编专任教师1148人,其中教授、副教授比例达到53.22%,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比例达到90.85%。教师队伍中,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1人,教育部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6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0人,入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3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13人,获国家外专局“高端外国专家”项目资助1人、“千人计划引智配套工程”项目资助1人,有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省级教学团队11个,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省级教学名师6人,广东省“珠江学者”特聘教授2人、“珠江学者”讲座教授2人,入选广东“特支计划”3人、广东省“千百十人才培养工程”国家级培养对象1人、省级培养对象44人次,入选省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15名,(先后)聘任“云山学者”72人。此外,学校还聘有67位客座教授和约350位长短期外教。
学校辖21个教学单位和1个独立学院(南国商学院)。开设66个本科专业,分属文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工学、理学、教育学、艺术学八大学科门类。其中有2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有8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6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共有21个外语语种,是华南地区外语语种最多的学校。学校1981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1986年获博士学位授予权,是中国恢复研究生制度后较早获得硕士、博士授予权的单位之一。学校现有1个国家级重点学科和7个省级重点学科。拥有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和11个二级学科博士点,10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和36个二级学科硕士点,7个专业学位硕士点。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组织开展的几轮学科评估中,我校外国语言文学学科均位居全国高校前列。“面向国际语言服务的外国语言文学创新体系建设”和“服务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重大战略需求的经管学科融合创新体系建设”2个学科项目入选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学科建设项目。
践行“明德尚行,学贯中西”的校训,以培养全球化高素质公民为使命,着力推进专业教学与外语教学的深度融合,培养“双高”(思想素质高、专业水平高)、“两强”(跨文化交际能力强、实践创新能力强),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直接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有社会责任感的国际化人才。学校是联合国高端翻译人才培养大学外延计划在中国的三所合作院校之一,是入选中日韩三国首脑倡导的“亚洲校园” 项目唯一一所外语类院校,实施效果获得中日韩三国优秀级评价,成为我国高校国际化办学的样板工程。拥有教育部普通高校外语非通用语种本科人才培养基地——非通用语种教学与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国际化商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同声传译实验教学中心、广东省首批协同育人平台——多语种高级翻译人才协同育人基地。2015年我校本科生和研究生的总体就业率分别为99.98%和100%,继续位居全国高校前茅。学校面向全国20余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港、澳、台地区招生,招生批次均为第一批。
学校注重科研平台培育和建设,形成了国家级、省级、市级和校级四级基地平台体系。拥有1个教育部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研究中心,1个教育部区域和国别研究基地——加拿大研究中心;4个省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外国文学文化研究中心、国际经济贸易研究中心、翻译学研究中心、粤商研究中心;1个省级研究基地太平洋岛国战略研究中心,1个广东省软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广东省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2个广州市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广州国际商贸中心重点研究基地、广州市绿色经济与环境能源法研究中心,1个广东普通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语言工程与计算重点实验室。广东国际战略研究院是省政府设在我校的智库机构,学校还设立了国际服务外包研究院等18个校级研究机构。学校牵头组建了2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外语研究与语言服务协同创新中心、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协同创新中心,均被列为广东省国家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培育建设规划项目。承担了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和创新团队项目等一系列重大、重点项目。一批高质量研究成果获高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公开发行《现代外语》《国际经贸探索》《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报》《战略决策研究》等学术期刊。
学校加强全方位国(境)外教育合作与交流。截至2015年底,已与美国、英国、法国、德国、西班牙、意大利、葡萄牙、芬兰、冰岛、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俄罗斯、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泰国、越南、韩国、智利、秘鲁、古巴、墨西哥及香港、澳门、台湾等43个国家和地区的305所大学和学术文化机构建立了合作交流关系。2015年我校出国(境)学习学生人数977人次,占当届学生数量的16.3%,其中有164名学生获得国家留基委资助。2015年共来自130个国家与地区的2712名外国留学生来我校学习,占全校学生总数的11.8%。开办了4所海外孔子学院:日本札幌大学孔子学院、俄罗斯乌拉尔大学孔子学院、秘鲁圣玛利亚天主教大学孔子学院、佛得角大学孔子学院。
学校教学设施齐全先进,居国内同类院校领先水平。有着先进的校园网络和管理平台,拥有3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8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总面积52000余平方米的实验室。图书馆南北校区馆舍总面积5万平方米,馆藏纸质文献资源总量为296.94万册,中外文纸质期刊2276种,2784份,中外文电子书1962065种,中外文电子期刊65777种,订购中外文电子数据库85种,自建数据库26种,并实现30个外语语种馆藏文献采购、编目、流通和检索的网络化集成管理。现有固定资产总值约29亿元。
秉承“全人教育、追求卓越”的教育理念,营造“多元、灵动、雅致”的校园文化,以建设广东省高水平大学、深化自主办学综合改革和推进“创新强校”工程为契机,坚持内涵发展,加快改革创新,大力推进教育国际化战略,力争实现教师国际化、学生国际化、研究国际化和管理国际化,将学校建设成为特色鲜明、品质精良、受社会尊重、让党和国家、人民群众满意的国际化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
第二部分 创建工作情况
学校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精神,将学校治理规范化、法治化视为建立高水平大学制度的内在要求,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完善了运行机制,各项工作管理规范有序,从制度上为学校长远发展集聚潜力,为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的全面提升提供制度保障。
(一)机构、方案
1.成立依法治校领导小组
我校高度重视依法治校工作,把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作为推进管理理念、管理体制、管理方式改革的重要契机。为全面推动依法治校工作,我校专门成立了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教育部和广东省教育厅有关依法治校的文件精神,制定了我校依法治校的指导性文件《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
2.成立依法治校专门工作机构
2004年4月,我校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在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成立政策法规科,作为依法治校的专门工作机构。
3.成立教育法制研究所
2002年,我校成立了教育法制研究所,主要承担国家和省市有关教育法规的研究课题,对依法治校有关工作开展调查研究,为学校依法治校工作提供咨询建议,开展教育法制培训。
4.制定依法治校方案,全面部署推进广东省示范校创建工作
学校一直以来都将依法治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推动依法治校工作的顺利开展。学校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创建“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指标体系任务分解书》的评估标准和任务分工,对各部门、各单位开展依法治校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查缺补漏,认真查找存在的差距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改进工作。在此基础上,全面总结创建工作,收集整理相关档案资料,向省教育厅提交申报材料。通过依法治校示范校的申报将日常管理工作予以梳理和总结,逐步健全并完善适应高水平大学建设要求的各种管理制度,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快速、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自查自评情况
学校通过依法治校,增强民主、科学及人本意识,构建科学管理的理念和规范办学的保障机制。学校组织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申报工作后,各部门根据本部门的工作职责,按照《依法治校示范校认定标准》进行自查,认真排除制度规范的“空白点”,及时查漏补缺,对现有制度本身不够完善的,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完善。学校参照《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申报操作说明》进行自查自评,自评分数98.5分,并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对2008年以前省依法治校示范校进行复评认定的通知》要求,校长办公会审议讨论同意申报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
第三部分 近年来推进依法治校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修订大学章程,探索构建现代大学制度
(一)学校章程首家通过广东省教育厅核准
2006年1月,学校正式颁布了《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章程(试行)》,2014年3月底开始,学校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要求,对章程进行修订。我校的章程修订,共召开了14次工作会议进行研究和论证,举行了7场校内征求意见会,去函征求了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等8个上级单位的意见,并进行了网络公开征求意见,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校长办公会议和学校党委全委会审议通过,历时9个月,保证了内容、程序的合法性和规范性。2014年12月23日,广东省教育厅以《广东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第1号》的形式正式核准我校章程。《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章程》成为广东省高校中首家获核准的章程。12月30日,我校章程正式公布实施,为学校进一步探索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有效途径,全面深化改革和推进依法治校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探索构建现代大学制度
1.进一步健全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学校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学校章程明确了党委和校长的职责分工,使学校党委和行政、正职和副职之间的关系更为顺畅。在会议决策制度上,学校按照“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要求,丰富和充实集体决策的内容,学校还实行“全体校领导列席党委常委会、全体党委常委列席校长办公会”的制度,进一步提高了学校决策的民主性、规范性、科学性,提高了行政效能。
2.加强内部治理,深化学院目标管理和机关工作民主评议制度。学校实行校院两级治理结构,学校章程明确了“学院是学校开展办学活动的基层组织”,学院实行“集体领导、院长负责、分工协作、民主管理”的体制。学校通过修订《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院目标管理实施办法》、《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院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院目标管理考核指标体系》,进一步明确了学校和学院二者之间的关系,激发学院加快发展的动力和活力。同时,学校还修订出台了较完善的机关工作管理制度体系,优化了学校的内部治理,提高机关工作水平和行政效能。
3.探索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的相对分离,规范学术权力的运行,探索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大学制度。学校章程明确“学术委员会是校内最高学术机构”。 2015年9月,学校新修订了《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学术委员会章程充分体现教授治学的办学思路,呈现出行政权与学术权相对分离的特点。如学术委员会章程明确了学术委员的产生程序,即通过个人报名、单位推荐、民主选举的办法产生,是全校教师参与和选举的结果,充分反映基层学术组织和广大教师的意见;还对学术委员会的成员结构进行比例控制,校学术委员会委员中的校级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人占比不超过25%,不担任学校及职能部门党政领导职务及学院主要负责人的委员,不少于委员总人数的50%,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中院级领导占比不超过60%,让学术评价、学术审议、学术决策和学风维护等学术工作更多地回归学术团体本身,对完善现代大学制度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以《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章程》为总纲,完善学校管理制度体系,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实行信息公开
(一)清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学校初步形成了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章程为核心的从基本管理制度到具体办事规程的层次分明、规范有序的管理制度体系,为依法治校提供了制度保障。2011年,学校对1995年合并以来所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系统清理,编辑了《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管理文件汇编(第二辑)》,收录各类规章制度186个。2013年至今,学校不断对已有的规章制度进行清理,新出台或修定了各类管理文件100余个,同时废止了一批规章制度,并通过文件、校园网等多种方式向校内外公开。
(二)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简称“双代会”)制度既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学校发展的重大决策和教职工重大权益事项必须经过双代会讨论。学校坚持书记与教工代表、校长与学生代表茶叙制度,听取广大师生意见建议。充分发挥学校董事会、校友会、各群众组织和学生组织在学校咨询体系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的作用。
(三)坚持做好信息公开,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和民主监督权。学校建立并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确定了以教代会为主渠道,以校务公开栏和校务公开专题网站为主要载体,校务公开办公室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具体落实的信息公开工作格局。此外,学校还结合部分工作的性质和特点制定某些专项工作的公开规定和实施办法,如干部任前公示制度,基建项目、修缮项目、大型仪器设备采购的招标办法等。实行“预公开”制度,对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或群众普遍关心的重要事项的决策,在正式决定或办理前先将方案公布,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并调整后,再予以正式公布。
三、切实维护师生员工合法权益
(一)尊重和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学校始终将保护学生权益放在首位,坚持依法管理学生。2015年修订了《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规定》,制定了《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本科生学业预警管理规定》、《本科生选课管理规定》、《本科生课程修读管理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通过奖惩制度、公开收费制度、学生校内申诉等制度切实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和学校人才培养目标,修订专业教学计划,加强教学质量监督,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学生的受教育权。进一步规范学生违纪处理的程序,实施好《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生申诉条例》,为学生校内权利救济提供途径,依法依规实施学生处分。健全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机制和报告制度,落实学生安全管理责任制。
(二)切实保障教师合法权益
学校根据《高等教育法》和《教师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采取各种措施努力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不断增加教学、科研经费投入,奖励教学和科研成果,创造条件,支持和鼓励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和学术文化交流。落实教师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权利,教师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校学术委员会、校务委员会等,能够广泛参与学校重大决策的讨论和制定。认真实施校内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申诉制度,为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提供了有效的校内权利救济途径。
(三)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健全校内监督机制
学校从2000年起设立校领导接待日制度,开通了校长信箱,在组织部、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设立群众意见箱,接受教职工和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学校根据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明确了信访工作的管理体制、程序和要求,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安排专人受理群众的来信来访,并于2015年修订《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信访工作办法》。学校坚持校领导接待日制度、校领导联系教学单位制度、听课制度,校党委常委联系各基层组织、民主党派和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制度,重要工作和重大决策情况通报制度等,校内监督机制逐步完善。
四、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增强师生依法治校的意识
(一)积极建设学习阵地,在全校党员干部和教师中开展普法教育
学校高度重视对党员干部和教师的法制教育,先后通过校党委中心组学习、纪律教育月等活动加强学校党员干部、教师的法制观念。
2012年10月下旬,学校党委中心组举行“大学行政安全和校园法制建设”专题(扩大)学习会,邀请法学专家作题为“法制视野下的行政安全”的专题报告。2013年11月下旬,学校党委中心组举行“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学校办学自主权改革”专题学习会。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之际,学校党委举行以“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 扎实推进依法治校工作”为主题的中心组(学习)报告会,同年12月,又组织以“学习中办印发《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为主题的党委中心组学习会。《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章程》修订后,2015年4月,学校党委中心组举行了《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章程》的专题学习。通过主题教育学习,提高了学校党员干部的法制意识,树立党员干部敬畏规则、依规办事、程序正当、诚实守信、违规必究的行政法制意识。
学校党委每年开展纪律教育月活动,加强对全校干部和教师的法制教育。2012年至今学校先后开展了以“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保持党的纯洁性”、“严纪律、正作风、促廉洁”、“严明组织纪律,锻炼优良作风”、“守纪律、讲规矩、作表率”为主题的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通过学习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委教育工委等相关会议精神和内容,重点抓好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抓好干部职工从政、从教的法制教育和反腐倡廉教育,抓好大学生廉洁修身教育。
(二)打造校园法治文化活动,增强广大学生法治意识
学校高度重视在广大学生中开展学法、守法、用法教育,近年来,学校依托法学专业教育,积极打造模拟法庭、“与法同行”调研大赛、“法眼看世界”学术风采大赛等系列校园文化活动,增强学生法制意识和用法服务社会能力。这些集学术性、实践性、观赏性于一身的校园文化精品活动,是开拓学生视野、增强学生实践能力的重要平台,同时也发挥着学校普法阵地的作用。
(三)多途径举办普法专项活动,推动法律志愿活动为广大师生服务、为社会服务。
1.认真做好“六五”普法规划,有计划地在师生中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师生依法治校意识。根据《法治广东建设五年规划(2011—2015年)》等要求,我校制定了《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校园法治文化建设方案(2011—2015年)》。通过开展“法律文化节”、“法律援助”、“3.15”维权宣传、“12.4”普法周系列活动、主题法制宣传等活动,提高广大师生的法律意识。学校还积极参与承办“广东省大中学生校园法治文化演讲比赛”有关活动,设立“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形象大使”,举办法律知识系列讲座、法治调研大赛、法律主题征文等活动,全方位、多角度地对师生进行普法宣传教育。
2.提供免费法律咨询等志愿服务。法律援助中心接受学校的委托,承担学校宪法宣传日的宣传活动,通过对外开放法律援助中心办公室、专用咨询微博和Q群等形式为社会各界提供无偿法律咨询,咨询内容包括劳动争议、婚姻家庭、消费者权益保护、合同纠纷等。志愿者在提供法律服务的同时,也激发了当事人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截至目前,学校法律援助中心接受法律咨询400余起,帮助诉讼到法院的案件近20宗。
3.其他普法工作
(1)庭审进校园。2012年以来,学校积极加强与地方人民法院合作,邀请地方人民法院来我校开庭审理法律案件,促使师生接受法制现场教育。2012年下半年,番禺区人民法院大学城法庭在我校第一模拟法庭开庭审理广州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广州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纠纷一案,我校法学院组织师生170多人现场观看。
(2)校地合作开展普法教育。近年来,学校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佛山市人民检察院、洛亚律师事务所等40多家单位建立法律实习基地,与白云区司法局合作,开办法制宣传栏,定期张贴法制宣传画报,拓宽普法教育宣传面。
(四)以法学专业教育为依托,努力打造法治校园。
我校在建设好法学专业的同时,还积极举办各种法学研讨会,设立了中非法律培训分中心和中国大洋洲法律研究院、涉外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等若干个法学研究基地,定期举办各种法律年会和法制论坛。同时,我校也是广东省地方立法研究评估和咨询服务基地,近年来主持起草了《广东省信访条例》《广东省工商登记条例》《广东省电梯安全条例(专家建议稿)》《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草案)》《广东省山林权属纠纷处理条例(草案专家建议稿)》《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等一系列法规草案,为广东省法制工作贡献自己的力量。
第四部分 依法治校工作的亮点
一、以学校章程为“基本法”,深化依法治校工作
我校在2006年1月颁布了《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章程(试行)》,2014年3月底开始对章程进行修订,并于12月30日正式公布实施。在章程制定、实施、修改中,积极组织全员参与、广泛讨论,充分调动各方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升华学校发展的愿景和共识,凝聚推动学校发展的合力,使章程制定成为学校深化改革、促进发展、凝聚共识、增进和谐的有力推手,为学校进一步探索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有效途径,全面深化改革和推进依法治校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探索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的相对分离,规范学术权力的运行
学校不断优化内部治理结构,厘清和界定行政权力、学术权力、社会参与权力、民主监督权力等各项权力边界,取得显著成效。学校章程明确“学术委员会是校内最高学术机构”,并不断健全以学术委员会为核心的学术管理体系与组织架构,以学术委员会作为校内最高学术机构,统筹行使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以学位评定委员会作为学校学位授予的最高决策机构。
三、建立健全组织机构,理顺法务工作机制
为确保依法治校工作的顺利开展,学校整合资源、理顺关系,建立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补救相统一的涉法事务工作机制。一方面,随着依法治校工作的推进,学校在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成立了政策法规科。所有提交学校决策性会议的合同、规范性文件等,均由法规科审查,将合法性审查作为决策的必经程序。另一方面,在学校设置法律顾问。多年来,学校法律顾问就学校重大改革措施、合同审查、规范性文件制定、知识产权争议、内部风险防控等涉法事务提供了大量法律意见,有效促进了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法治化水平。
四、构建权力监督体系,完善校内纠纷解决机制
学校积极探索和实践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决策模式,构建和完善各项民主监督机制。通过实施教师代表、教代会代表、校领导接待日、书记与教工代表、校长与学生代表茶叙制度,听取广大师生意见建议,保障利益相关者的知情权与参与权。学校不断完善信息公开机制,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形式,回应公众关切,接受社会监督。学校在制定对公共利益或师生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规范性文件时,必须公开征求意见,进行合法性审查。学校把法治作为解决校内矛盾和冲突的基本方式,建立并综合运用信访、调解、申诉等各种争议解决机制,依法妥善、便捷地处理学校内部各种利益纠纷。
第五部分 存在问题与今后工作思路
回顾过去,学校从建校至今,经历50 多年办学实践,理顺了学校内部办学体制和机制,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党政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学生管理制度、科研管理制度、资产和后勤保障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和国际交流合作制度等制度体系,依法治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仍然有很多需要改进的地方。我校规范了行政管理活动,但学校管理者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仍需进一步提高,部分师生依法治校意识淡薄,依法治校机制体制有待进一步创新,民主监督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我校加强了法制宣传教育,但宣传教育的形式多样性和受众广泛性需进一步增强。为此,我校将结合本轮依法治校示范校建设自查自评情况,认真总结经验,仔细查找不足,以查促改,以查促建,力争把学校依法治校建设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学校综合实力的提升提供更有力的保障。具体工作措施包括:一是强化师生依法治校的法律意识。加强全校师生对国家政策、方针、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学习常态化,特别是通过利用多种媒介,加强依法治校宣传教育的力度,营造浓厚的依法治校氛围,使依法治校理念深入人心。二是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以《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章程》为基石,创新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梳理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体系。三是加大民主监督力度。在原有教代会、学代会基础上构建师生民主监督机构,对学校重大决策予以监督;拓展校务信息公开范围,接受全校师生的民主监督。
展望未来,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工作任重而道远。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将坚持依法治校理念,以创建活动为契机,以学校章程为核心,进一步发挥教育部依法治校示范校的示范作用,积极探索构建现代大学制度,推动学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国家和广东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